把握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許多學者指出,最近印發(fā)和實施的《意見》及相關配套措施和辦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對近年來干部考核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完善,是新時期干部考核評價的指導性文件。我們應按照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意見》,充分發(fā)揮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對促進科學發(fā)展的導向作用,進一步推進干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當前,尤其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
注重考評內容的科學化,建立完善的干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一些學者認為,“德、能、勤、績、廉”只是考評指標體系的五個維度。以往的干部考評內容定性多、定量少,總體較為籠統。定性一般建立在考核者的經驗和印象上,具有較大的主觀性;而定量是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素質和績效進行測量,并對測量所得數據進行整理和分析,從而增加了考核評價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一些學者強調,在指標量化上應注重科學性,防止將GDP等作為硬指標,而將教育、文化、衛(wèi)生、環(huán)保等作為軟指標,導致“GDP崇拜”、“數字出干部”。許多學者指出,建立完善的干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是考評內容科學化的基礎工程,其關鍵是要以《意見》為指導,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設置“政績成本”指標。政績成本是指干部為取得某項政績所付出的代價,包括經濟成本、環(huán)境成本、政治成本、機會成本等。如果一項政績很顯著,但為此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造成環(huán)境惡化,損害社會利益,在考評中就不能算好政績。二是盡可能細化和量化指標,并合理設置權重。把目標責任細化為數值形態(tài),特別是強化教育、文化、衛(wèi)生等領域的目標責任,不能量化的指標也要提出明確要求,綜合運用等級式和定義式評價尺度。三是堅持分層原則。對領導班子和對領導干部的考評是兩個不同的層次。而領導班子成員也有主次之分,領導干部還有職級之別。所以,考評指標要分層次,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崗位要求的不同。
注重考評主體的多元化,提高群眾的參與度。一些學者認為,過去我國領導干部的考評工作大多是在體系內部相對封閉地進行,考評主體比較單一,考評方式主要是由上而下,缺乏群眾的參與和監(jiān)督,這容易導致考評結果與社會公眾感受存在一定差距,也容易造成部分領導干部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影響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與支持。同時,考評中的一些統計數字來源于沒有經過社會公眾認可的業(yè)務部門,其真實可靠性無法考究。學者們認為,要解決這些問題,關鍵是注重考評主體的多元化,提高群眾的參與度,讓干部考評工作在“陽光”下運行。應按照《意見》中提出的“充分保障群眾對干部考核評價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這一要求,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尤其是要把一個干部為什么合格、為什么升遷的原因和依據等考核信息向公眾公布,讓群眾來評判和監(jiān)督,從而形成良好的糾錯機制,將用人失察、帶病提拔的概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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