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季老藏品外流拍賣”一事,受季老的委托,北大成立了由紀委、黨辦校辦、保衛(wèi)部、圖書館、外國語學院以及熟悉季老的老領導、老同志聯(lián)合組成了工作小組,對季老在其家中保存的字畫逐一進行清點登記。結果表明,季老秘書楊銳保管的季老藏品并未外流。日前,北京大學新聞發(fā)言人趙為民稱,工作組沒有找到北京金兆國際拍賣有限公司。(11月9日京華時報)
季老德高望重,在海內外影響甚廣,其藏品如果遭遇外流拍賣,就不再是個人家庭私事,已升級為一樁社會公案,理應交由司法部門來調查偵破,而事件的另一方當事人——季老先前的秘書楊銳也在多個場合表達了這一意愿。
北大想弄清事實真相的心理可以理解,可是靠它的紀委、保衛(wèi)部、圖書館這些部門,能弄清楚嗎?而且,季老本來就對北大安置秘書心存不滿,以至顧不得“潛規(guī)則”,越級上書溫總理,要求更換秘書,由此可見,季老對北大的信任度還是有所保留的。再加之季老此前的秘書楊銳,既是北大派來的,又是北大高官的夫人,因此,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北大本身就脫不了干系。公眾有理由猜測,若是北大小肚雞腸,狹機報復,它還會主持公道嗎,調查出的結果還能真實可信嗎?
由于北大沒有法律賦予的調查權限,不可能像司法機關那樣得到調查對象的準確資訊,也沒有權力傳喚當事人,因此,找不到涉案的北京金兆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和有關當事人,也就不難理解,公布的結果,也只是自說自話,沒有任何效力。而季老和公眾更擔心的是,“找不到拍賣公司”會不會成為一種借口,真相會不會在人為制造的障礙中迷失,藏品外流案會不會就此不了了之成為懸案?
對于季老藏品有否外流,最有發(fā)言權的應當是司法部門。通過司法機關的調查取證,相信弄清事件真相并不復雜。也只有司法機關公布的信息,才是權威有效的。而北大,則要厘清責任邊界,尊重個人意愿,學會超脫管理,不能習慣于當“婆婆”,凡事都要管。有鑒于此,請北大還是將“季老藏品外流拍賣案”的調查權果斷地“還”給司法機關。(葉傳龍)
(責編:吳頌潔)
- 相關新聞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為福建日報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屬福建日報網所有,任何未經本網協(xié)議授權的非新聞性質網站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經被本網協(xié)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違者本網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②本網未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福建日報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lián)系。
③ 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福建日報網聯(lián)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