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在變法中頒布連坐法。所謂連坐,即一人犯罪,親屬、鄰里、同伍以及其他與之有關聯(lián)的人都要承擔罪責的刑罰制度。在我看來,大學生抄襲論文,指導教師難辭其咎,理應受到“連坐”的處罰。
《人民日報》4月10日報道:武漢科技大學中南分校近日出臺規(guī)定,發(fā)現(xiàn)大學生畢業(yè)論文存在抄襲行為,指導教師也要為此受到處罰。
商鞅實行的連坐制度在最大限度內把各種危害國家的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當時對于維護國內的社會秩序,保障政權的穩(wěn)定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充分體現(xiàn)了法家重刑主義的殘酷性,嚴重違背了以人為本的原則,早就被扔進歷史的垃圾堆啦。于是乎,就有人抨擊武漢科技大學中南分校的做法是連坐法的翻版。在我看來,這種說法簡直就是歪脖子看表——觀點不正。
大學生抄襲畢業(yè)論文的事情,比比皆是,不勝枚舉,愈演愈烈,泛濫成災,這已經(jīng)是公開的秘密啦,地球人都知道,只是沒有人去捅破這層窗戶紙而已。有些大學也裝模作樣地表示要對這種缺德的行為進行懲治,但是大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光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他們不是沒有能力剎住這股歪風邪氣,而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tài)度根本就不想管。武漢科技大學中南分校本著對教育負責,對大學生負責的原則,出臺了這樣硬性的規(guī)定,表明了他們從嚴治校的決心,應該肯定,值得贊揚。
大學生抄襲畢業(yè)論文,指導教師“連坐”,就抓住了問題的“牛鼻子”,一定能夠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如果說大學生背著教師酗酒、賭博、嫖娼,教師蒙在鼓里尚且情有可原的話,那么,大學生抄襲畢業(yè)論文,指導教師以自己不知情來把責任一推六二五的話,那就是瞎子賣布——胡扯。指導教師對大學生寫的畢業(yè)論文是“李逵”還是“李鬼”,一定心中有數(shù),如果連這點道行都沒有,怎配為人師表呢?指導教師如果真的連大學生抄襲畢業(yè)論文這樣的小伎倆都看不出來,那就說明指導教師的水平實在是馬尾穿豆腐——提不起來。沒有那彎彎肚子,還能吃鐮刀頭子嗎?干脆就應該哪涼快哪玩去。由此可見,無論是指導教師縱容大學生抄襲畢業(yè)論文也好,還是指導教師沒有發(fā)現(xiàn)大學生抄襲畢業(yè)論文也罷,都說明指導教師嚴重失職,理應受到處罰,“連坐”也不冤枉。
大學是教書育人的場所,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大學生是“天之驕子”,理應自覺地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自覺地做到“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可是,令人遺憾的是有些大學生美丑不辨,竟然做出了雞鳴狗盜之事,公然抄襲畢業(yè)論文,簡直令人大跌眼鏡。因此,各地高校應該像武漢科技大學中南分校那樣,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杜絕大學生抄襲畢業(yè)論文的可恥行為,還大學一片潔凈的天空。(畢文章)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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