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帖案與西豐事件之比較
媒體的堅持不懈,讓靈寶政府在短短半個月中態(tài)度發(fā)生180度的轉變。在道歉、賠償后,靈寶又公布了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結果:責任全部推到了幾名直接辦案的警察身上,被處理的最高級別官員是公安局長宋中奎,要求其向上級黨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4月18日《中國青年報》)
在媒體的持續(xù)追打下,正義得到伸張,這很讓民眾感到欣慰。然而這個處理結果,很難讓我們繼續(xù)欣慰下去。難道那幾個警察在領導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敢實施跨省追捕這么大的動作?從常識來看,如果沒有指示,他們不敢這么無法無天和肆無忌憚地跨省追捕一個發(fā)帖者。跟以前許多地方丑聞一樣,這可能是一個領導推卸責任、讓下屬背負罪名、以宰殺替罪羊給輿論看從而息事寧人的處理結果。
說到這里,不得不說到遼寧西豐此前的縣委書記張志國,他因指示警察進京拘捕記者而聞名,最后引咎辭職。雖然靈寶的跨省追捕沒張志國那么囂張,但與張志國的敢作敢當比起來,靈寶官員在政治上表現(xiàn)得就太委瑣和無擔當了。張志國是壞,但丑聞曝光后他沒把責任都推到下屬身上,沒有說警察的辦案業(yè)務知識不精。
因為是丟卒保車,所以靈寶的處理只是一種平息民憤的形式。因為是替領導背黑鍋,那些辦案的警察也不會被真正處理,等風頭一過還會因為替領導挨了板子而受到重用。許多被處理的官員所以能帶病復出、高升,正因是在替領導擔責,只要那個領導在,他就不愁自己復出的前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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