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昆明市公安局與昆明市檢察院聯合在昆明市公安局召開有關“發(fā)燒死”的調查發(fā)布會,稱王樹坤致死原因是重癥肺炎導致呼吸衰竭死亡(今日本報A13版)。
顯然,這算是一個“權威”的結論??墒牵怀鲆饬?,網絡輿論還是很不滿意。這未免讓官方有一點委屈與牢騷:我們?yōu)槭裁蠢鲜遣槐恍湃危?/p>
這樣的例子已經不新鮮。比如杭州馬芳芳事件中,多少人在問“關鍵的29秒視頻哪里去了”?我在想,即便這關鍵的29秒視頻清晰無誤地呈現在公眾眼前,我們肯定還會找到另外的細節(jié),提出另外的疑問。這種質疑,是對權力不信任的一種慣性。它早在周老虎事件上就有了啟蒙,然后在鄧玉嬌案、河南靈寶王帥案、杭州飆車案等公共事件上迂回成長。
有人說這是官民互動中的隔膜,有人說這是政府信用堪虞的表現??傊?,就是彼此瞧著不順眼。按照這個邏輯,這些不信任是惡意的,是破壞的,是敵視性的。也正基于這種“共識”,不少地方政府在處理公共事件的時候,都憂心忡忡地認定它屬于“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眾”所為。及至后來,我們發(fā)現這種不信任具有典型的四個特征:一是有理有節(jié),盡管有情緒化表現,卻更重視實證與理性;二是這種不信任不具破壞性與煽動性,就事論事,有時反倒能為職能部門提供思路與參考;三是懷疑本身也具有批判精神,既批判公權作為,也批判懷疑本身;四是不信任并不是個別人的反應,而是成長起來的公民社會的群體表達,是知情權與監(jiān)督權的一種訴求。
不久前,眾聲喧嘩的張禮礤事件終因新華社的一篇記者專訪戛然而止,專家忙不迭地替網友臉紅,反思這種不信任的“可笑”與“荒唐”,進而反思網友的集體性懷疑與批判精神,叫囂著等待相信張禮礤即為胡斌替身的人們道歉。我卻在想,大家為什么要懷疑呢?懷疑本身增進還是破壞了公共利益?懷疑錯誤的代價比事實錯漏的代價還大嗎?如果沒有民間的懷疑,事發(fā)后各人自掃門前雪,七十碼會不會就此絕塵而去?民間的錯誤質疑與職能部門的荒唐言行,究竟哪個更值得反思?
有一個常識需要我們記取:有思考才有懷疑,有責任才會去懷疑,有利益關聯才值得懷疑。只要是善意的,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并不可怕,更不可笑。這不是需要寬容的事情,而是應被尊重和保護的權利。按照契約理論,公眾與政府間關系是基于行政權的運行而達成的政治委托代理關系。公眾是行政權委托人,政府是行政權代理人。權力的運行可能會逐利,可能會尋租,可能會懈惰,所以,需要一種合理的不信任來約束權力、規(guī)范權力。事實也是如此,新聞發(fā)言人制度、網絡發(fā)言人實踐,某種意義上說,不是被謠言逼出來的,而是被溝通不善后被放大的不信任感催生出來的。
因為不信任,所以才要贏得民眾的信任,構建對話平臺,透明行政作為,擴大公民參與,以此達成政府與民眾的良性互動。但是,任何一項制度都無法抵達完美,而民眾的智慧與能力又在不斷進步著,因此,不信任必然是普遍的。它不是無端懷疑,也不是惡意誹謗,而是民智民情對公權效率與公平的一種促進,是和諧社會的正常狀態(tài)。珍視懷疑或不信任的價值,是社會了不起的一個進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