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17日發(fā)布的信息顯示,從1997年至今,山東有400多名公務員因年度考核不稱職受到誡勉、調(diào)整崗位、降職等處理,其中有10名公務員因連續(xù)2年考核不稱職被辭退。懲戒力度雖然不大,但畢竟開了一個好頭。
我國公務員法對公務員被辭退的幾種情形早有明確規(guī)定,但是長期以來,被辭退的公務員仍然寥寥無幾。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在一些地方就是走過場,你評我,我評你,你好我好大家好,執(zhí)紀者也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人人合格,皆大歡喜的局面司空見慣。
員工違反規(guī)定可被公司辭退,事業(yè)單位也不再是“鐵飯碗”,而唯獨公務員仍像躺在“保險柜”里,只要不犯大錯,“金飯碗”似乎永不打破。近年來,公務員成為大家追捧的“黃金職業(yè)”,公務員考試一年比一年熱,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公務員穩(wěn)定性強,而且福利待遇好,能進難出,能上不下。
將不稱職的公務員辭退,無疑是給廣大公務員敲響了一記警鐘。警示他們,公務員不再是一個能夠混日子的“金飯碗”,做人民的公仆,必須踏踏實實地有所作為,否則就會被趕出隊伍。
必須承認,山東這一做法僅僅只是一個開始,力度仍然不夠。隨著“凡進必考”政策的實施,公務員的“入口”改革力度較大,但是“出口”仍然不暢。一些無所作為的庸官、無視群眾疾苦的昏官、奢侈腐敗的貪官,得不到懲戒,嚴重影響了行政效率和公務員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對公務員的監(jiān)督管理還應不斷創(chuàng)新形式,注重實效。
除了嚴格進行內(nèi)部考核外,還應該加大社會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力度,尊重群眾的知情權(quán)。在對干部的日常管理監(jiān)督中,加大群眾參與力度;對公務員考察評價時,多聽取群眾意見,讓群眾對公務員的評價、升遷說了算。這樣,公務員才會眼睛向下看,政府部門才會離責任政府、服務型政府越來越近。(張曉晶)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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