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早在2006年3月16日,公安部在通報全國集中換發(f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情況的新聞發(fā)布會時,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鮑遂就曾指出:在宣布“一代證”作廢之前,“一代證”凡是在有效期內的,可以繼續(xù)使用。
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尚未有明確指令“一代證”必須全部更換“二代證”,銀行當然無權宣布“一代證”作廢了。這家銀行為什么拒絕為一代身份證客戶辦理掛失業(yè)務,報道說“一代證不能聯(lián)網核查照片”。如果說只因為“一代證不能聯(lián)網核查照片”就拒絕為“一代證”顧客服務,那么這是典型的歧視和不作為。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xiàn)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fā)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如上所述,只要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未滿、公民姓名未變更、證件未嚴重損壞能夠辨認的,登記項目沒有出現(xiàn)錯誤的,“一代證”也沒有丟失的,就可以不申請換領或補領新證?!耙淮C”與“二代證”同是公民的身份證,銀行只服務“二代證”而不服務“一代證”,就是不折不扣的歧視。
而如果銀行為了自身的工作省事而嚴重損害公眾的權益,這就是不作為。只要所持的“一代證”合法有效,就應該享有與“二代證”同等的權益。雖說“一代證”技術含量低不易鑒別真?zhèn)危倾y行不能因此而“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顯然,不能因為銀行的識別系統(tǒng)問題,就將風險轉嫁到客戶身上。
合法的身份證不被認可,我該如何證明“我是我”?好在該銀行及時認清了自己的錯誤。報道說,“經協(xié)商,銀行最終用王先生證件重新辦卡,并將原卡內存款轉入新卡?!薄皇遣豢蔀?,而是不愿為啊!如果銀行方面當初是正確的,你為何不堅持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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