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xié)委員、四川省監(jiān)察廳副廳長趙振銑9日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透露,今年在舉行中紀委十七屆五次全會之后,四川省紀委領導傳達中央對何時推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態(tài)度為“目前時機還不成熟”。趙振銑認為,在反腐倡廉、社會監(jiān)督等制度還沒建成的情況下,盲目推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不僅難以達到初衷,而且將會對其結果難以處理、造成混亂。(3月10日 新京報)
推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對執(zhí)政官員的監(jiān)督,在社會上倡導廉潔奉公的好風氣,如果認為在反腐倡廉、社會監(jiān)督等制度還沒建成的情況下,就認為“時機還不成熟”,那我倒要想問問:反腐倡廉、社會監(jiān)督等制度怎樣才算建成?若等到這些監(jiān)督制度都健全的時候,再推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還有何意義呢?
推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首先要厘清順序關系,誰是目的,誰是手段?該誰來為誰服務?否則,難免會陷入類似“雞與蛋”那樣毫無意義的論爭。讓監(jiān)督這個目的為財產申報手段來服務顯然很搞笑!
推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時機成不成熟?不能只是官員們自說自話,而應當由13億人民群眾說了算!因為官員本身就是利害關系人,其發(fā)言會不會“屁股決定腦袋”呢?
我不認為現(xiàn)階段推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會對其結果帶來難以處理和造成混亂。恰恰相反,只有推出了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才更加有利于反腐倡廉、社會監(jiān)督,讓執(zhí)政官員和百姓對話時變得更加信任和坦然。
至于要不要建立全新記錄標準判定和如何設置一個登記原點問題,也不應當看做是哥德巴赫猜想似的難題!問題也不會像趙振銑委員想象的那么嚴重。只要有決心推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登記的范圍和標準還是問題嗎?再說了,登記的范圍和標準問題也可以通過全國人大的討論和表決來決定啊。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國外早已實施多年,取得了不俗成績早已是不爭的事實,而我們還在為推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辯解,“目前時機還不成熟”,實在令人匪夷所思!真不知道這是出于制度的謹慎,還是在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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