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郟縣動用交警、防暴警、協警、武警及城管強行拆遷一條500米長的小街,引上千群眾圍觀。多名不同意拆遷的居民紛紛“騎”上屋頂。居民代表稱,此次強拆存在兩個主要的問題。一是補償的標準過低。二是補償不公開透明,所以引起民眾抗議。(4月30日《中國新聞網(北京)》)
人民警察變身為“拆遷工”,有人也許會覺得這是件新鮮事,其實在我國這已經早就有人首開先河了,仍記得2008年的蕭山橋南經濟開發(fā)區(qū)土地征用拆遷安置過程中人民警察瘋狂抓人事件和去年10月份發(fā)生在蘭山區(qū)因舊村改造引發(fā)的“保安”毆打居民流血事件,到底是誰在導演這樣的鬧?。?/p>
拆遷為了城市建設是好事,這些居民也說到十分擁護和支持政府的決策,然而政府卻想要用低于正常標準的價格收購居民家的房子,有人會愿意嗎?毫無疑問,是沒有人會答應的。就算政府和居民還沒有協商好拆遷中的一些問題,也用不著“使喚”著我們的人民軍隊“奔赴前線”充當“拆遷工”耍威風吧,政府完全可以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和老百姓再協商。
當人民警察在人們身邊悄悄的變身為老百姓的“拆遷工”時,其實人民警察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就已經“變質”了,完全成了執(zhí)行政府工作的幫兇,政府也就順理成章的成了事件的幕后黑手。
本來,政府的職責就是為人民謀得更多的福利,然而,現在呢?就因為在拆遷過程中撈不到老百姓的“油水”而公然與人民對著干,甚至不惜出動警力來“驅趕”居民,這樣的政府,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喪失其民意。
其實,當政府在導演這場鬧劇的時候,人民警察也是在自導自演。人民警察本應該是“愛人民”、“為人民服務”的,然而這里的“拆遷工”呢?他們想方設法“整”老百姓,“拆”老百姓的屋,這就是為人民做好事嗎?“人民警察為人民”成了空話,我只想對人民警察說,你今天幫人去“拆”老百姓,你不是老百姓?你父母不是老百姓?改天去拆你家,你年老的父母“騎”在屋頂上,你還下得了手嗎?
人民警察需理智,希望今后不要再成了執(zhí)行政府錯誤的“急先鋒打手”,因為,維護社會治安需要人民警察,打擊刑事犯罪需要人民警察,建設和諧社會更需要人民警察。但是,社會不需要為老百姓充當免費“搬遷工”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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