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
我不是你的瘋狂粉絲,卻一直很欣賞你這位80后新銳的思想和文字。因此,當一條又一條關于你的新作《1988,我想和這個世界談談》的新聞出現(xiàn)時——比如運輸途中莫名其妙丟失了5000本,比如出了100本限量本,每本定價998元,我都沒有太關注。在我看來,一個作家為了推銷自己的書,進行一些炒作是挺正常的事。直到你通過博客告訴大眾,每本限量版書后面都贈送了10克黃金,我才恍悟:這方才是你炒作的高潮啊,這本書由此引起了最廣泛的關注。
你在博客中說:“書中自有黃金屋,但這在我們這里沒能體現(xiàn)出來,往往書讀的越多,日子還越不如意,我對此也無能為力,只能用最直接最粗俗的方式印證一回。”可是在你謎底揭開之前,那些并不知道“書中自有黃金屋”卻舍得一擲千金買你的限量版者,會是“日子不如意”的嗎?“如果你不喜歡這本小說,隨手賣了這些黃金,拿3000塊錢回來,我也不虧欠你?!笨墒怯謺姓l會為了不喜歡的小說花上近千元?所以,你若是想通過這種方式表達對讀書人的關注或是幫助,那么,你的黃金難道不是送錯了人,似乎倒不如直接送點錢給你認為日子不如意的讀書人。
而且,“買書送黃金”這種賠本賺吆喝的賣書方式似乎是在鼓勵大家買櫝還珠——甭管對你的作品喜歡與否,買到就是賺了。然而“買‘珠’還‘櫝’”不才應該是理智的消費行為嗎?作為一個普通讀者,我想買的只是那顆珍貴的“珠子”,至于“櫝”,我能還給你嗎?“買櫝還珠”最終會不會形成這樣的局面:真正因為喜愛而想買你的限量本珍藏的人買不到,它們都到了投機客手中。聰明如你,難道沒有想到過可能出現(xiàn)這種本末倒置的狀況嗎?還是你也不能免俗地在摻和著“話題經(jīng)濟”,只追求關注度,而有意把讀者的注意力從作品本身轉(zhuǎn)移開來?
在我看來,出書的目的無非是傳播自己的思想、給讀者帶來點啟迪、引發(fā)人們進行思考。幸運者可通過書覓得知音,更幸運者可覓得一眾知音,掀起一場思潮或運動也未可知——當然,若能同時獲得經(jīng)濟收益那是最好不過了。但是書和月餅一樣,最重要的還是內(nèi)容,任憑你包裝再華麗昂貴,走了味兒可不行??上г谠嘛灡辉闾W兾读酥螅瑫峙乱膊荒苄颐?。作為一個擁有廣泛讀者的作家,你是否用錯了自己的影響力,助長了這種買櫝還珠的風氣?
“以后出書爭取在我和出版社可以接受的虧損以內(nèi)再做點限量版給大家玩?!薄包S金屋”玩過了,下回你若是不送點“顏如玉”、不送點寶馬香車或者更勁爆的東西,能滿足得了大家已經(jīng)被撐開的胃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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