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成都商報》報道:12月12日,18名復旦驢友被困黃山未開發(fā)區(qū)域后獲救,一名24歲的警察在救援途中失足墜崖犧牲。據(jù)悉,事發(fā)時,被困學生曾三次電話報警未果,一名叫施承祖的27歲青年發(fā)短信給自己遠在上海的二姨父,上海警方隨即通知安徽省政府,黃山當?shù)乜諝怏E然緊張。
“復旦黃山門”,真是一出“悲喜劇”。喜的是學生無恙安全歸來,悲的是一名警察因此而獻身。而人們應當質(zhì)疑的是,這位警察的犧牲能不能在保證學生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避免?
“夜不上黃山”,這是經(jīng)驗,當然也是教訓,而學生們所遇到的險情,居然是“遇險中最輕的險情”。如此最輕的險情卻以“屬于國際慣例中的頂級接援級別紅色險情應對”。這是不是非常令人感覺詭異?最輕的險情為何要以最頂級的接援紅色險情對應?只因某個學生有個二姨夫?
前有李剛,后有二姨夫,我叔是局長,俺二大爺是廳座,這很好,起碼在復旦大學生遇險之后有了個動員上千人、動用230名實地救援人員并付出一條生命的巨大照應。然而,若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或者一幫名不見經(jīng)傳的驢友來登山遇險,會得到如此“天網(wǎng)”一般的照應嗎?
三次報警失敗后,一個隊員想到了上海的親戚。當時的說法是,他二姨父影響很大,如果向他求助,絕對有效。二姨夫說話,上嘴唇頂著天,仿佛“圣旨”一樣管用,無人敢對二姨夫的指令存在半點含糊,那么,二姨夫是何等的通天人物?隊員報警時報告了被困的狀況,在討論方位時,黃山方面接警人沒有聽明白,也沒有公開學生的身份,并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明白與不明白,雙方最清楚,但有一條完全可以肯定,即,假如沒有“二姨夫”發(fā)“圣旨”,這件事情很可能只是一件普通的游客迷路事件,完全可以從容應對。而當二姨夫“圣旨”一到,事件性質(zhì)完全改變,變成了行政指令下的“高射炮打蚊子”。前面?zhèn)飨⒄f有人掉下去了。救援隊被要求繼續(xù)下撤。探險隊領隊侯盼堅決反對,近50人的隊伍多數(shù)返回臨時營地,13日上午10時,18名驢友安全出山。由此看來,18名驢友所遇到的只是“戶外運動中最低級別安全威脅”,而即便是犧牲了一名警察也仍然是次日上午才“出山”。本可以停下的救援行動因為二姨夫的“圣旨”才硬著頭皮繼續(xù),本可以避免的犧牲因為“二姨夫”的干預而變成悲劇。
而脫險后學生們感覺又是怎樣的?被全部提走了的包子,“登協(xié)權力”控制、“輿論控制論”以及“遲來的下跪”,黃山景區(qū)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長的憤怒之言:“要是我的孩子,我會當場給他兩巴掌……”然而,即便真正給他兩巴掌,能喚醒這些道義責任的麻木者嗎?再說,給他兩巴掌,他二姨夫還不得免你的職,砸你的飯碗呀?
如果一定要將這起事件完全看成“正劇”的話,恐怕誰都希望上海安徽黃山等地各級政府部門對所有公民都當一個負責任的“二姨夫”,更希望每一個平民都被當成復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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