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荒”來襲,電價松動。國家發(fā)改委5月30日宣布,自6月1日起,15個省市工商業(yè)、農業(yè)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上調1.67分錢,但居民用電價不變。
發(fā)電企業(yè)虧損面擴大,而經濟又處于通脹軌道之中,發(fā)改委在“兩難抉擇”中不得不謹慎而為。需要提及的是,電價選擇性上調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供求矛盾,但卻無法一勞永逸,行政力量介入難免陷入“越調越尷尬”的困境。
表面看來,近期各地投資規(guī)模擴容,使得今年前四個月全國用電需求同比增長12.4%。與此同時,各地旱情又直接導致水電站發(fā)電量萎縮。供求的此消彼長,加劇了“電荒”形成,國家電網公司相關人士預測,僅國家電網負責的26個省份經營范圍內電力缺口就將達到3000萬千瓦左右。然而事實卻是,這是發(fā)電企業(yè)有意營造的一場“偽電荒”,其根本目的在于行漲價之實。照此而言,漲電價不僅無法真正緩解電荒,反而會造成加大惡性循環(huán)的市場風險。
事實上,在我國電力供應結構中,火電仍然是絕對的“主力軍”,占據了70%左右的份額;水力發(fā)電占20%左右。以此觀之,盡管因天氣原因,水力發(fā)電不足,但不會給電力供給帶來重創(chuàng)。引發(fā)供電不足的幕后原因是火力發(fā)電機組大面積停工。中電聯數據顯示,今年4月底全國火電裝機容量達到71721萬千瓦,今年前四個月中有40%的時間未被正常利用,據此測算,全國可能有2.8億千瓦火電設備處于閑置狀態(tài)。其實即便算上10%~20%的機組檢修時間,也有7000萬到1.4億千瓦火力發(fā)電機組處于非正常閑置??梢?,目前市場中表現出的“電荒”完全可以通過電企增加供電來消弭。但遺憾的是,由于市場煤價接連攀升而計劃電價卻沒有按照“煤價聯動”機制進行調整,超過43%的火電廠2010年出現了虧損,今年一季度五大發(fā)電集團的損失已達到26億元。成本與價格倒掛讓電企陷入“越發(fā)越虧損”的尷尬,難免滋生消極怠工之情,要求主管部門松動電價成為其舒緩成本壓力的重要途徑。
然而對于主管部門而言,簡單的上調電價實則躲避了資源品價格的體制問題。事實上,資源品價格波及面較廣,尤其受通脹因素影響更不可隨意調漲,當下小幅上調非民用電價成為權宜之計。一旦進入夏季用電高峰,電企仍然會有漲價沖動,屆時主管部門的調控難度必然會加劇。不可否認,舒緩電企經營壓力,也可以從理順電力系統(tǒng)內部分配著手。自2002年“電網分離”的改革以來,電網企業(yè)賺取了上網電價與終端售價之間的壟斷厚利,只要履行起電網系統(tǒng)維護職責便可實現旱澇保收,而將市場經營風險全部轉嫁給了發(fā)電企業(yè)。但一個現實問題是,如今電網企業(yè)已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以行政壓力要求其向發(fā)電企業(yè)轉移利潤可行性不大。此外,如果政府以財政資金向電企政策虧損進行補貼,也不利于資源的合理分配。說到底,以納稅人的錢維系低電價,相當于廣大民眾為高耗能用電大戶提供了補貼。
可見,目前電力市場體制問題非常突出,單靠一時的價格調整無法真正破題,只會加劇電力市場配置難題。促使電力體系良性運作的根本舉措,還是在于讓市場調節(jié)貫穿整個產業(yè)鏈條。短期看來,發(fā)電企業(yè)必然會根據成本利潤核算調高電價,給宏觀經濟帶來一定沖擊,但放眼長遠,市場化電價不僅會喚醒“用電有度”的節(jié)能意識,而且也會倒逼發(fā)電企業(yè)自覺提高日常管理、控制經營費用,以保證終端電價維系在合理區(qū)域。
當然,為了減小電價在市場化改革過程中對經濟層面的影響,主管部門可以選擇在物價指數增速放緩時期逐步放手,以給市場一個適應緩沖期。但顯然,這些體制問題絕非一次簡單的調價所能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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