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面對大量網絡傳言,沒有采取非常規(guī)的信息圍堵做法,而是在調查終結后正面肯定群眾舉報和網絡監(jiān)督的重要性,甚至對關注此事的人們“表示感謝”。這樣的態(tài)度,恰恰反映出干部任用公示制度的良性效應。
7月17日,云南省委組織部通過媒體對外界表示,經云南省委組織部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云南省擬任副廳級干部黨煦燕被舉報“履歷造假”一事并不屬實。聯(lián)合調查組先后走訪200余人,查閱上千件檔案,發(fā)現(xiàn)黨煦燕工作履歷清楚,調入昆明高新區(qū)工作的調動手續(xù)完備,其提拔任用均符合《干部任用條例》的規(guī)定。此外,黨煦燕購房渠道和資金來源均未發(fā)現(xiàn)違紀違規(guī)問題,舉報所反映的“其他問題”也沒有事實依據。
黨煦燕擬提拔的公示發(fā)布不久,有關部門就接到了舉報材料,同時,網絡上也出現(xiàn)了大量關于黨煦燕“真實面貌”的揭秘材料。經過微博的海量轉發(fā),“黨煦燕”很快成為網上熱門詞匯。本著負責的態(tài)度,云南省組織部門一方面決定暫不任用黨煦燕,另一方面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開展調查。隨著調查結果的出臺,有關黨煦燕的爭議似乎可以告一段落。
組織部門還了黨煦燕一個清白,這可能讓有些人多少有些“失望”。以“圍觀心態(tài)”而言,當一個猛料被公之于眾的時候,很多人都希望有關部門能“證實”大家的猜想,并且下意識地希望黨煦燕走向河北“造假騙官干部”王亞麗的結局。然而,事實終歸是事實,黨煦燕也畢竟不是云南版的王亞麗。這樣的結論雖然讓激憤的情緒有點兒沒著落,但是,以公正的調查給出公允的結論,以還原事實真相,平息坊間非議,這應該是更多的人所希望看到的。
傳言被證偽,這樣的事態(tài)轉變近年來并不多見。從整個事件的脈絡看,雖然最后并未查出黨煦燕存在“履歷造假”的問題,相關的爭論卻依然很有價值。首先,公眾對組織部門的任用公示進行大膽舉報,促使組織部門對擬任用人員開展深入調查,避免了帶病提拔的問題,消除了人們對干部任用的疑慮,這是價值之一。此外,有關部門面對大量網絡傳言,沒有采取非常規(guī)的信息圍堵做法,而是在調查終結后正面肯定群眾舉報和網絡監(jiān)督的重要性,甚至對關注此事的人們“表示感謝”,這樣的態(tài)度恰恰反映出干部任用公示制度的良性效應。還應該肯定的是,針對黨煦燕的舉報和網絡圍觀,并沒有引起當事人和有關方面的強烈“反彈”,人們曾經擔心的打擊報復現(xiàn)象也未有所聞,當事人的適度“沉默”,或許可以視為對群眾舉報和輿論監(jiān)督的尊重。從這些情況來看,有關黨煦燕的爭論和調查始終處于理性的軌道,這也有利于組織結論被群眾所接受。
有關黨煦燕的爭論,為干部提拔任用的輿論監(jiān)督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范本。雖然對黨煦燕的舉報這一個案“并不屬實”,但網絡輿情對干部提拔的高度關注,卻把干部提拔任用置于社會的聚光燈下,其正面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干部提拔任用制度不僅關系到黨風和政風建設,還關系到政府與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關系到政府公信力的樹立。要想煞住干部任用領域的歪風邪氣,不但要從制度層面完善各種規(guī)章制度,更要把制度的運行置于群眾的監(jiān)督之下。以這樣的角度觀察黨煦燕事件,就不難發(fā)現(xiàn),云南省有關方面的“感謝”確實不是客套話,而是表達了對群眾意見的尊重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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