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媒體表揚”與道德并無干系
www.fjnet.cn?2011-11-29 10:14? 曾金?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11月21日,家住遼寧省撫順市將軍街道水泥社區(qū)的市民王格平,懷揣著14本獻血證和1個捐獻造血干細胞的志愿者證明找到《遼沈晚報》,希望媒體能“表揚表揚我”。王格平此舉在撫順引起爭議,當?shù)孛襟w就此開展了討論。(11月28日《工人日報》) 媒體總喜報道“做好事不留名”的默默無聞,以致人們也習慣聽到無私奉獻的無名人氏的英雄壯舉。而今,希望媒體“表揚表揚我”的“求表揚”自然被輿論口上“功利主義”的高調(diào)與私心。 低保戶13年無償獻血5200毫升,無論如何都是一條好新聞,但從未被報道亦是媒體記者的不夠敏感。當事人直言“做好事留個名”乃處于感恩與鞭策自我,讓更多人參加獻血行列并沒有錯,絕非大張旗鼓的自我宣傳和自我炒作。樹立典型作為時下媒體的大趨勢,如此典型,實在不容錯過。 市民“求表揚”應(yīng)與媒體“求爆料”并無兩樣,只要兩者遵循最基本的新聞?wù)鎸嵭院涂陀^性,都是傳媒時代的個人自由?!白龊檬虑蟊頁P”實際上即是一種“自己爆料自己”的新聞事件,但公眾對此必然帶著懷著猜疑,懷疑其動機乃出自個人的虛榮心作怪。新聞線索盲目的年代,各大媒體紛紛貼出“征集新聞線索”,爆料人甚至可以獲取金錢利益,自我爆料也是公民言論自由的表現(xiàn),屬于個人自由。 不應(yīng)強求每個人都“做好事不留名”,留不留名是個人自由。毋庸思維定勢般的強求每一個無私奉獻者都選擇默默奉獻,低調(diào)與高調(diào),是出于個人性格所致。當然,媒體在遇見類似情況,更應(yīng)該宣傳的是其動人之處,不陷入于炒作的泥淖之中。 杭州八旬老人下河救人“求表揚”事件后,面子問題再次成為國人議論的話題。事實上,“做好事求表揚”與“做好事不留名”的截然相反,我們不必太反感,也無需帶著有色眼睛看待這個單純的爆料人。求表揚和不想被報道是同一種個人權(quán)利和自由,都應(yīng)同等對待。 對“求媒體表揚”無需過度譴責,追求真善美依舊是社會公德的終極目標。不如將焦點對準好人好事,懲善揚惡,重新構(gòu)架起日益滑坡的社會公德,發(fā)揮典型的標桿作用。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11-28]要求失主寫表揚信也是做好事
- [ 09-16]調(diào)低退票費表揚鐵道部
- [ 12-10]副縣長礦難后自我表揚令人發(fā)指
- [ 12-10]媒體人引咎辭職 官員在自我表揚
- [ 09-16]表揚一下“領(lǐng)導夫人保安隊”
- [ 08-02]該對“求求你表揚我”嗤之以鼻嗎
- [ 02-10]為“批評和表揚都是愛”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