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用不應在金融業(yè)越俎代庖
www.fjnet.cn?2012-01-12 08:56? 馬紅漫?來源:南方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近日召開的2012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傳出消息,央行已明確提及將在本年度“進一步做好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準備工作”。這或許意味著,久未破局的存款保險制度有望在今年取得實質性進展。 以存款保險制度代替既有國家信用的隱形擔保,有利于全面保障金融體系的平穩(wěn)運行,通過開放金融市場競爭,倒逼存款性金融機構提高服務水平,最終實現對廣大公眾的利益保障。當然,存款保險制度在試水初期必然會面臨各種阻力,但這不應成為阻礙改革的絆腳石。 長期以來,我國實際上是由國家承擔了存款的保險責任,對市場退出金融機構的儲蓄存款實行優(yōu)先償付和全額收購政策。這一體制下,儲戶固然對銀行儲蓄的安全性多有信心,并習慣于將銀行、特別是大型國有銀行資信水平等同于國家信用。殊不知,正是因為國家信用的越位呵護,致使商業(yè)銀行的生存與競爭壓力驟減,隨之而來的道德風險難以受到約束。諸如,對儲戶服務柜臺窗口偏少、服務態(tài)度冷漠、用戶排隊時間偏長等問題的反映,遲遲難以見到銀行方面的反饋和實質性改進;又如,銀行擁有對各項中間業(yè)務收費的絕對話語權,雖有銀監(jiān)會發(fā)文要求規(guī)范,但卻未能根本性改善銀行濫收費現象。特別是大型國有銀行,在歷次增加收費種類、提高收費標準的過程中,均充當了排頭兵的角色,它們憑借強大的網點規(guī)模優(yōu)勢絲毫不會擔憂中小銀行趁機“攻城略地”,而最終結果往往是中小銀行在收費方面接連跟進,并讓廣大儲戶失去“用腳投票”的機會。 應當指出的是,我國存款類金融機構長期過度透支國家信用,只會在安逸中喪失競爭實力,繼而導致整個金融領域的風險潛滋暗長。而且,大型國有銀行在放貸過程中更多參照行政指令而非市場考核指標,由此導致金融活力受損、經濟效率受挫。對于各級政府而言,銀行是關系國家金融命脈的重要機構,銀行通過破產程序退市將波及社會穩(wěn)定,政府也不愿意看到這一幕發(fā)生。恰因此,大型國有商業(yè)銀行因道德風險而形成的不良貸款往往依靠財政注資來解決,從而使政府實施這項制度的成本越來越高。說到底,財政資金的來源是廣大納稅人,這意味著廣大國民一直在為金融機構的低效“買單”,是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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