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開發(fā)商一房多賣需要司法剛性介入
www.fjnet.cn?2012-01-20 15:16? 徐 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遼寧省沈陽勝全房屋開發(f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兆惠在開發(fā)運作一大型樓盤時,因后期建設資金緊缺而采取重復出售的形式,將550套住宅、40套網點一房多賣,騙取購房款2.1億元。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日前以董兆惠涉嫌合同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1月19日《新華網》)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像房產這樣的不動產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后,房主才真正擁有所有權。房屋買賣雙方只要未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房屋就一直為出賣人所有。這樣的立法技術給一房多賣提供了可能?,F實的情況是,開發(fā)商并不會及時為業(yè)主辦理房產證。在多數業(yè)主看來,簽了合同、交了房款,房子就是自己的了,至于房產證可以慢慢來辦。董兆惠正是抓住了這個空隙,來了一回“一女嫁二夫”。 筆者上網查詢了一下,這類糾紛近年在全國不同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發(fā)生。這些案件除了提醒購房者要及時辦理房產證,給自己吃個“定心丸”外,同時也暴露出了我國房產登記存在的缺陷,法律必須及時堵上這個漏洞。一方面,暴露出房產登記功能定位上的偏差。法律規(guī)定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立法本意是,以國家的公信力公示財產所有權的轉移,也就是對雙方交易真實意思的確定。既然如此,不論從事實上還是從立法上,都不應排除當事人之間還存在其他意思表示的方式。堵住開發(fā)商鉆法律空子搞一房多賣,就要有條件地承認所有權實際轉移的現實。 另一方面,暴露出房產預告登記制度的滯后。預告登記是指買賣雙方在簽署完預售合同后,到房產登記機關共同或單方面辦理預告登記。付完房款后,再通過產權登記,將房產真正納入業(yè)主名下。預告登記與最終的產權本登記相連,從而有效實現對第一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賣方無權處分該房屋,這就從法律上杜絕了一房多賣現象的發(fā)生。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qū)的房產預告登記立法已經比較成熟,并在實踐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反觀我國,不僅鮮有當事人提出辦理預告登記,而且僅在《物權法》中用一個條文規(guī)定預告登記制度,還停留在原則性階段,缺乏可操作性,也這些都亟待跟上完善。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開發(fā)商有恃無恐地一房多賣,更為直接的原因是,司法實踐往往把開發(fā)商與購房者之間的糾紛作為民事案件來處理,鮮有一房多賣的開發(fā)商承擔刑事責任,使開發(fā)商違法獲得的利益大大高于違法成本。這次董兆惠一房多賣的行為,按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提起公訴,無疑具有很強的震懾力。它表明,杜絕開發(fā)商一房多賣,不僅要完善相關法律政策,更需要司法的剛性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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