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點封存”背后的去標簽善意
www.fjnet.cn?2012-05-18 18:00? 楊朝清?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近日,曾因犯搶劫罪被判刑,如今已從技校畢業(yè)并就業(yè)的兩名少年,在廣州市黃埔區(qū)法院聆聽法官宣讀《犯罪前科檔案封存決定書》。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檔案封存制度,是當前我國少年刑事審判制度的探索。廣州市的試點工作從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兩名少年是試點工作的首例。 有社會學(xué)家認為,社會是人際間符號互動的結(jié)果,人類社會的典型特征就是符號互動。標簽是一種刻板化的符號,對人的過去揪著不放,即使后來再怎么努力,也很難徹底地破除人們根深蒂固的固化思維。因此,對待“標簽論”,應(yīng)把握兩個基本原則:一是不亂貼標簽,不亂戴帽子,能免則免,能少則少;二是貼了之后,不透支、不濫用,將污名化效應(yīng)限制在一個可控的范圍內(nèi)。 廣州實行“污點封存”,就是基于去標簽的制度善意。摘掉失足少年的犯罪標簽,摒棄了一日為賊、終身為賊的舊觀念,封存不光彩的過去,是為了幫助曾經(jīng)的迷途者重新回到社會生活的正常軌道中來。 中國防艾宣傳大使濮存昕說過,“哪里有污點,就在哪里畫一個太陽”。這一切,固然系于浪子回頭,也離不開制度設(shè)計和社會參與。飽含制度善意和人文關(guān)懷的“污點封存”,給了失足少年一把開啟新生活之門的鑰匙。(福建日報) ——湖北·楊朝清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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