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暗投明”的司法網拍不應受到質疑
www.fjnet.cn?2012-07-13 09:21? 王 琳?來源:新聞晨報 我來說兩句
近日,浙江高級法院與淘寶網合作開通的“司法拍賣平臺”完成“首拍”,寧波市鄞州區(qū)法院和北侖區(qū)法院以賣家身份入駐,所拍一寶馬7系轎車與歐藍德轎車分別以33.09萬元與6.7萬元成交。不少網民對此表示認同,但諸多拍賣界從業(yè)人士卻集體吐槽,批評之聲連連。中國拍賣行業(yè)協(xié)會更是發(fā)表聲明稱,浙江高院聯(lián)合淘寶推出網絡司法拍賣活動的做法不符合當前拍賣相關法律法規(guī),有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拍賣的相關規(guī)定,一旦推開將對拍賣市場的正常秩序造成極大影響。 (7月12日《新京報》) 首先應當肯定浙江法院系統(tǒng)在司法拍賣改革上的創(chuàng)新精神。說到司法拍賣,其“司法暗箱”的聲名早已遠播。坊間傳言,“槌子一響,黃金萬兩”,這說的并不是拍賣師拿著拍賣槌一敲,就有黃金萬兩。而是說手持法槌的法官一敲這“拍賣槌”,錢財就滾滾而來。近年發(fā)生的司法腐敗大案,如深圳、天津等地的法院窩案,多與司法拍賣有關。 《檢察日報》刊發(fā)的一份調查報告對司法拍賣的潛規(guī)則更是有著具體的描述:“拍賣行所得傭金一般按照‘四三三’的比例在小團體內部進行分配:四成給承辦法官,三成給拍賣公司,三成用于各種成本開支以及各方打點等,有時根據情況分成也會上下浮動。 ”如今浙江法院拋開了拍賣公司,而傍上了淘寶,連原有的三成利益都要失去,拍賣行業(yè)能不心急如焚? 也正因為司法拍賣成了司法腐敗的重災區(qū),以加強監(jiān)管、確保公正為目的的改革勢在必行。事實上,司法拍賣改革已被中央確定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近年來,司法拍賣領域中的一些新舉措也為一些法院所積極實踐,其中尤以拍賣網絡化最為引人注目。一些地方法院推行了司法拍賣互聯(lián)網電子競價,使司法拍賣在成交率、成交額和平均增值率上都有了大幅的提升。另一些地方也采用了現場與網絡同步拍賣的方式,向全社會開放網絡競價和在線觀摩。較之以前的“暗箱拍賣”,網絡化的司法拍賣更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理當認可與鼓勵。 事實上,網絡拍賣的社會認同度正在飛速上升。不僅法院和涉案人,就連拍賣行也同樣看到了這一大趨勢。筆者為撰寫此文,特意查詢了中拍協(xié)的網站,意外發(fā)現中拍協(xié)的網絡拍賣平臺也已上線,且有853個拍賣標的已經成交。但與淘寶比,這個拍賣平臺顯得人氣不旺,流拍率較高,成交的拍賣很多都是以起拍價拍得。由此可見,中拍協(xié)高調嗆聲浙江法院與淘寶的合作,實是憂心淘寶的“首拍”獲得成功之后,迅速推廣開來并完全占領司法拍賣市場。在網絡拍賣上,拍賣公司幾乎沒有優(yōu)勢。很簡單的比較:淘寶提供平臺和強大的技術支持,對拍賣雙方不收費;而拍賣公司僅向買受人收取的傭金就可達5%左右。 以確保司法拍賣的公開與公正為視角,筆者樂見法院與淘寶的攜手。據寧波鄞州區(qū)法院介紹,此次自標的物上線到開拍當天不斷有人前往法院看車,這是以前的拍賣物從來沒有享受過的待遇。最終,本次拍賣吸引了超過30萬人次訪問,兩輛涉訴車輛均以遠高出法院評估價成交,為債權人爭取到了更多的利益。 拍賣行業(yè)要想在網絡時代與網購平臺競爭,光靠嗆聲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你得打造出一個同樣優(yōu)秀的平臺來與淘寶公平競爭。淘寶的確不是拍賣公司,它本身并不拍賣。但法院目前仍然是合法的拍賣主體,且司法拍賣不是商業(yè)拍賣,也非經營性行為,本不受《拍賣法》的約束。至于認為這種網絡拍賣“一旦推開將對拍賣市場的正常秩序造成極大影響”,就更站不住腳了。司法拍賣的網絡化,沖擊的恰恰是以往“暗箱拍賣”等非正常秩序。 (作者為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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