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證新規(guī) 能否劍指“賣分黃?!?/h1>www.fjnet.cn?2012-10-20 11:54? 鄧海建?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公安部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指出,2013年1月1日起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駕駛證分數則顯得尤為重要。沈陽市各交通隊門前的賣分“黃?!币哺疂q船高,價錢已經由50至100元每分漲到了100至200元每分。(10月19日《北京晨報》) 再過不到三個月,“史上最嚴”的駕證新規(guī)就要上路了。嚴而有度、嚴而有譜,這是公眾對新規(guī)的最大價值期待。上有政策,下有對策?,F在的問題,除了職能部門窮盡一切可能恪守公平責任,更重要的還是不能讓罰則在執(zhí)法中變樣走形。 駕照“賣分族”的“生意”異?;鸨@本身就說明駕證新規(guī)在落實前尚有不小的漏洞——盡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代扣、倒賣駕駛證分數屬于妨礙公務的違法行為,一旦查實將予以嚴厲處罰,但現實的執(zhí)罰過程基本不會比對被扣分者是不是當初的違法者,于是,找人“代扣”早已成為規(guī)避扣分重典的明規(guī)則。 駕證新規(guī)能否劍指“賣分黃牛”?這個問題本來不是問題。一者,在清理整頓信號燈及技術監(jiān)控設備之后,地方交管部門完全有能力甄別主動辦理違法罰單的是不是抓拍或攝錄的當事人;二者,即便增加一道甄別程序,對于執(zhí)法成本來說,也只是技術與時間上的問題,一旦程式化,不會增加交管部門太多額外成本與負擔;三者,嚴格意義上來說,執(zhí)法對象不是違法對象,這本身就是職能部門的責任,放任“賣分黃?!钡拇嬖诙蛔鳛?,事實上不就是瀆職失職嗎? “出售駕照分數”公然成為產業(yè),市場監(jiān)管和制度設計的各自責任不可推卸。與規(guī)范信號燈及監(jiān)控、完善申訴途徑同樣重要的,是及早補上制度短板,防止嚴肅的法規(guī)成為撈錢的契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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