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尤溪縣關(guān)龍鳳亭(寺廟)食堂的食物、現(xiàn)金常被盜,迫不得已,寺廟工作人員留了張“勸善字條”,勸小偷別再偷了。不料,小偷竟留紙條回復(fù):“感謝你的支持!”(8月26日《海峽都市報》) 小偷與寺廟的“碰撞”,很有意味。對初次光顧的小偷,寺廟工作人員留下“勸善紙條”,意圖感化他。從紙條的行文看來,稱“先生”還“問好”,說不抓他是為了“挽救”他,要小偷“講道義”。出家人慈悲為懷,對小偷可謂是一副菩薩心腸。 可是,在小偷的世界里這些都沒有用。小偷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厚顏無恥地留下紙條神回復(fù)“感謝你的支持!”讓你哭笑不得。人說“盜亦有道”,此小偷的邏輯是不畏鬼神不聽勸告,刀槍不入水火不進一向我行我素,只要竊物到手管他什么“勸善”。在強盜邏輯面前,寺廟的感化也失去了應(yīng)有“靈驗”,最后只得被逼改變策略將之擒獲。 犯罪嫌疑人陳某23歲,游手好閑,先后7次入廟行竊。尤溪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寺廟也講究“治病救人”,注重感化修煉,然而卻無法挽救一個小偷。在神的世界里,應(yīng)該是法律無邊的,宗教也可教化人的,但這些對一個惡性不改的小偷而言都顯得無可奈何。 要挽救一個人,光只慈悲為懷對之無效,需要輔以必要的強制措施。小偷先后7次來偷竊,寺廟的忍讓夠大的了,直到擒獲了小偷才終止行竊。最后還是扭送公安機關(guān),靠用法律來制裁小偷。其實,寺廟的作法錯在對一個惡人一味感化,紙條的勸善變成了一種縱容姑息。倘若發(fā)現(xiàn)第一次被竊,就積極防御抓獲小偷予以法辦,那才是真正的“挽救”。 寺廟“勸善”失靈啟迪我們,在現(xiàn)實的世界里不能僅拿慈善教化“惡人”,該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制裁。對一個沒有信仰沒有道德底線沒有法律意識的人,就是神靈也耐他若何?“紙條勸善”猶農(nóng)夫與蛇,此路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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