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7日,湖北遠安,國土資源局下轄單位盤古礦產(chǎn)品運銷監(jiān)督管理站辦公樓院內一處墳墓頗為吸引眼球,其四周已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據(jù)悉,因搬遷墳墓補償費用問題,家屬與管理站兩方未達成一致,該墳墓一直“被釘子”至今。(3月18日 《新京報》) 威嚴的政府機關,Duang的一下,冒出一個“釘子墳”,無論怎么看,都非常的不協(xié)調。一方面,對機關而言,墳塋的凄涼不僅與機關人來人往的辦公環(huán)境不匹配。加之,家屬上墳時,放炮、啼哭,也影響機關的正常辦公。另一方面,對墳主而言,祭祖要先過保安關,不僅不方便,心理上也難以承受。因此,讓墳墓盡快搬走,應是一個雙贏的選擇。 可為何墳塋成了“釘子墳”呢?無非是兩個原因。一是補償沒有談攏。與所有拆遷一樣,補償款的協(xié)商,都是一個拉鋸戰(zhàn)。有時雙方甚至采用一些行為藝術,倒逼對方就范?!搬斪訅灐本褪抢彶疬w的一個注腳。更重要的是,家屬在心理上沒有過關。國人講究入土為安,人們都不愿意為已故的先人們換個安眠之所。因此,墳主即使心理上都認同拆遷,可依然不敢隨意“驚擾”祖上。 然而,項目建設不等人,機關單位也不能總是“居無定所”。于是,“釘子墳”Duang的一下就應運而生。目前,很多人認為,出現(xiàn)“釘子墳”是機關單位,沒有力度、沒有威嚴,不果斷的體現(xiàn),筆者并不這么認為。首先,出現(xiàn)“釘子墳”,說明有關方面沒有強拆。其次,在墳墓上有花圈、鞭炮等祭拜品,也證明該單位沒有因為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就阻止墓主進入,倒逼其就范。這充分顯示了涉事單位的包容與大度。 機關單位出現(xiàn)“釘子墳”,也是文明拆遷的坐標。相比半夜拆遷、暴力拆遷、下崗拆遷等壞的范例,“釘子墳”看似相關單位不作為,實際上卻是一個理性的選擇,給我們做出了一個文明拆遷的典范。隨著城鎮(zhèn)化的深入,越來越多的小城市會不斷的向郊區(qū)擴張,“釘子墳”的問題,也會越來越普遍。如何讓協(xié)調發(fā)展與習俗的關系,城鎮(zhèn)化與農民利益的矛盾,也許“釘子墳”是一個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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