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自殘自殺與學校無關”?如此“免責”太冷漠
2024-12-30 10:07:08?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如果我出現(xiàn)自殘、自殺的行為均與學校無關,我本人及家長或監(jiān)護人不會以任何理由向學校及學校工作人員主張任何損失和賠償,也不會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近日,廣東省五華縣水寨中學要求學生簽訂“免責承諾書”的情況,引發(fā)社會熱議。 12月25日,五華縣教育局通報稱:經查,12月23日下午,該校組織開展“珍惜生命”主題班會,并現(xiàn)場簽訂含有不當內容的《承諾書》。對此,五華縣教育局責令該校立即收回已簽訂的《承諾書》予以作廢處理,對學校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全縣通報批評,并要求學校通過多種形式向學生和家長解釋說明。 學校希望通過讓學生簽承諾書給自己“免責”的荒謬做法,無疑是缺乏法律常識的。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8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學生在校期間出現(xiàn)心理問題,甚至自殺、自殘等想法與學校在教育、管理過程中的疏忽或過失直接相關,學校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試圖用一紙承諾書撇清關系,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在一場以“珍惜生命”為主題的班會上,卻讓學生簽署如此冷冰冰的承諾書,也不得不令人質疑這次生命教育的成色。理想的生命教育應該是溫暖而明亮的,通過引導學生有效地應對壓力、處理負面情緒,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掃除他們的心理陰霾,走出思維誤區(qū),建立熱愛生命、珍視生命的正向觀念。而最重要的,是在這個過程中,讓學生感到自己并不孤獨、并不無助,學校和老師永遠會在一旁耐心陪伴。 此次水寨中學的做法,無疑與這一理念背道而馳。站在學生的視角來看,他們更多感受到的是學校急于與“麻煩”劃清界限的冷漠和疏離。可想而知,當學生真的受到情緒困擾時,也會缺乏對學校的信任基石,出于恐懼、不想“麻煩”他人等心態(tài),不敢向學校和老師尋求幫助,由此堵上了他們對外求救的一條路徑。 近些年,我國高度重視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2023年4月,教育部等17個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同年11月,教育部專門成立了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詢委員會。 當學生出現(xiàn)厭學、自卑等情緒時,如何建立有效的家校合作機制,在充分了解學生經歷和心路歷程的基礎上,有的放矢地幫助其走出陰霾?如何搭建專業(yè)、可信任的心理咨詢機制,確保學生受到困擾、面臨困惑時,能夠及時獲得可靠的心理支持,避免惡化為自殺、自殘等生命悲???面對新形勢下青少年心理健康出現(xiàn)的諸多問題,尤其需要各方合力、積極配合,通過科學細致的心理健康教育,織密學生的心靈防護網。要實現(xiàn)這一點,首先就要杜絕一味推諉“甩鍋”,將學生的心理問題視為“麻煩”的不當思想。 目前,當?shù)亟逃盅杆俜磻?,收回了承諾書并約談學校負責人。但是,對于此事的處理,不能就此畫上一個句號,還需對此事的“前因后果”繼續(xù)追查。比如,有必要查清的是,學校發(fā)放這份承諾書的背景是什么?是否已經存在學生出現(xiàn)心理障礙的情況?這樣一份明顯缺乏法律常識、違背教育規(guī)律的承諾書,是如何通過相關審核,最終交到學生手中的?在這個過程中,老師秉持怎樣的觀念? 查明這些問題,既是為了堵上相關漏洞,避免類似不當舉措再次出現(xiàn),也有助于涉事學校校正教育理念,更好地建立健全心理干預機制,真正把“切實關愛學生身心健康”落到實處。(任冠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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