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同時呈現的一個問題是,為什么網絡甚至許多官方網站也對“走光”表現出了相當的大度和寬容呢?一個通俗而時髦的解釋就是:炮制者和管理者的“雙贏”。“走光”的大行其道,正是由于其大有市場,有市場就有了力量。聯想到以前做學生復習應試,老師說有的知識點掌握了考試的時候就是得分點,那么這個“走光”點,無疑就成了網絡的“得分點”,就是生產點、得錢點。于是乎,走光與網絡同輝,效應共名利齊漲。前面說到“37,300,000篇”這個數字(當然它還在繼續(xù)增長),這么龐大大的篇幅數量,網民的點擊率自然“水漲船高”,網絡引導著輿論,引導著讀者的視聽,引導著他們心理的“走光”。對于正在成長的青少年,我有個并不杞人憂天的憂慮:網絡的開放性會不會對他們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從而導致“量變而質變”的惡果呢?
“走光”現象另一方面也“走光”了無聊者本身,暴露出了他們的陰暗心理;而更可怕的是,“走光”可以不斷擴大到人們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或者工作機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家庭生活、個人隱私,使人的基本尊嚴都受到挑戰(zhàn)。更加惡俗的是,會有好事者將此作為“炒作”由頭,借助網絡的開放性,添油加醋,無限放大。思想自然要解放,但解放有其底線,網絡要發(fā)展,發(fā)展得講規(guī)則,特別是對人本身的尊重和對文化的敬意。期待,“走光”能漸漸變得低調和黯淡——因為誰也不希望它有朝一日會發(fā)生在自己的身上。(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