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6000萬人明起免繳個人所得稅
來源:人民日報 2011-08-31 編輯:唐麗萍
4000元月收入大多免交 據了解,1994年以來,個人所得稅法先后經歷了5次修訂,這次是第五次改革。專家強調,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對普通職工來說,最大的變化在于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險一金”后的到手工資,實際上,工資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職工大多能免交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稅法修改后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稅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入庫,均應適用稅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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