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釋榕城現首案
來源:東南網 2011-09-16 編輯:唐麗萍
□熱點解答 全職太太是最危險的職業(yè)? 《婚姻法》新司法解釋頒布后,有人說全職太太成為最危險的職業(yè)。 近日,福州各大律師事務所接到許多人打來的咨詢電話,問得最多的還是房子的事,咨詢者大多是女性。昨日,我們邀請了福州市多位知名的法律專家,解析其中的熱點問題。 福州林女士:我和我老公現在住的房子,是結婚后我父母出錢買的。如果離婚分割財產出現糾紛上了法庭,要哪些證據證明呢? 答:婚后買的房,通常默認為夫妻共有財產。但如果確實是夫妻一方父母出錢買的,房產登記在這一方名下,房屋產權歸這一方所有。 福州余小姐:現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出錢買的,一次性付款,我老公的名字。結婚后,我當起了全職太太。如果離婚了,我是不是會被掃地出門?我該怎么辦? 答:你現在住的房子,你沒有份。不過如果離婚了,也不至于會被趕走。根據新司法解釋,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后沒有住處的,屬于生活困難。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也就是說,你可以先住在你丈夫家里,或是上法院告他,他應該要拿出房子來給你住。如果你有這樣的擔心,不妨跟你丈夫談談,和你一起去房地產交易中心,在房產證上給你加個名字,這樣你就有保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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