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私裝電摩車公安部門應予嚴打
來源:東南網 2011-12-31 編輯:林洪熙
對于非法拼裝的電摩車,公安部門應該采取兩種方式,對于私自拼裝的電摩車的行為,依法進行嚴格的管理和打擊。一是對于私自出售電摩修配件的商店,進行嚴格的監(jiān)督和管理。公安部門發(fā)現(xiàn)他們經營的電摩配件,已經超出了電摩車的限速標準,就要對于他們的銷售的電摩配件予以收繳。對于有的電摩車私裝者因為購買了他們不合格電磨配件,而出現(xiàn)了交通意外事故,就應該追究電摩配件經營者的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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