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不可移動涉臺文物多達1515處
來源:新華網 2012-04-05 編輯:黃水來
新華網福州4月4日電(記者許雪毅)地處海峽西岸、與臺灣有深厚歷史淵源和文化聯(lián)系的福建大力推進涉臺文物保護工作。目前,福建省共登記不可移動涉臺文物1515處,占大陸涉臺文物登記總數(shù)的80%以上。 福建省文物局局長鄭國珍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去年福建省將37處重要涉臺文物推薦申報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福建省政府與國家文物局共同組建福建涉臺文物保護工程領導小組;已編制完成《福建省涉臺文物保護總體規(guī)劃》文本等。 今年福建將推動《福建省涉臺文物保護總體規(guī)劃》的核定和公布實施,將全面完成重點涉臺文物保護規(guī)劃、維修方案編制等工作,此外還將積極組織各具特色的涉臺文物專題展覽入臺交流。 涉臺文物是指反映大陸和臺灣之間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交流交往,體現(xiàn)兩岸同胞同宗同源關系,并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實物和重要史跡。 從2005年開始,福建在大陸率先啟動涉臺文物調查、保護工作。目前,福建基本摸清了全省涉臺文物資源的情況。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0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79處,縣(市、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490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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