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高招細則公布 7月上旬開始錄取
來源:東南快報 2012-05-24 編輯:唐麗萍
關鍵詞 領取報考材料 8月10日起新生領取紙質材料 被高校錄取的新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于8月10日開始(正常上班時間內)到報名確認所在地縣(市、區(qū))高招辦指定的地點核對由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錄取考生信息無誤后,簽名領取經密封、加蓋當地高招辦公章的本人紙質報考材料。 考生應妥善保管好報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這個時間安排與往年比沒有差別。之后,考生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時及時將本人報考材料交給學校有關部門。如因各種原因未到校報到的,應于當年12月底前將報考材料原封不動交回原報名確認所在地高招辦統(tǒng)一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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