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檢方近期開始受理核事故控告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2-07-25 編輯:黃水來
另一方面,東京電力公司24日公布了福島核事故避難區(qū)域重組后,有關不動產和家庭財產損失的具體賠償方案。方案例舉了包含精神損失費在內的范例。其中,居住在被指定為無法重返家園時間超過5年的“返家困難區(qū)域”的5口(3名大人和2名孩子)之家,獲賠金額為6021多萬日元(約合人民幣492萬元)。東電計劃7月底開始向受災居民發(fā)放賠償手續(xù)相關文件并受理。 報道指,核事故發(fā)生約16個月后,賠償標準終于全部出臺,受災群眾的生活重建需要各方面迅速而細致的應對。 據悉,東電根據日本政府20日公布的賠償標準敲定了詳細內容。上述5口之家范例的賠償估算條件為:事故前住房為1967年竣工的建筑面積200平方米的木結構建筑,家庭月收入為27萬日元等,還加入了因無法工作造成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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