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保姆偷手機判刑10年重審改判
來源:央視網 2012-12-30 編輯:黃水來
因雇主欠工錢,鄭州一保姆偷了雇主的手機,沒想到價值6萬多元。2012年6月27日,鄭州市管城區(qū)法院判處保姆有期徒刑10年,該判決引起全國熱議,鄭州中級法院將案件發(fā)回重審。12月28日,鄭州市管城區(qū)法院重新作出判決,保姆被判刑兩年。 2011年10月,48歲的張云翠來到鄭州蘇先生家做保姆。同年12月2日7時許,因雇主一直不發(fā)工資,張云翠偷了雇主一部手機。那部“不起眼”的翻蓋手機,是奢侈品手機,價值6萬多元。 6月27日,鄭州管城區(qū)法院審結該案,認定保姆張云翠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 這則消息在網上引起了熱議,很多法律人士紛紛表示量刑過重,表示可以免費為保姆提供法律援助。隨后,鄭州市中級法院將此案發(fā)回重審。 12月28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qū)人民法院重審該案,并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云翠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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