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婦聯(lián)新聞> 媒體關(guān)注
> 正文
晉江一洗浴城發(fā)傳單組織賣淫 警方抓獲10多人
東南網(wǎng)-海峽都市報5月24日訊(本網(wǎng)記者 林小明) 昨天,晉江法院一審以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李某等人有期徒刑6年到1年6個月,并處相應罰金。
去年年底,有市民向警方舉報稱,青陽中聯(lián)賓館七樓休閑會所雇人向市民家里投遞色情傳單,或向??吭诼访娴能囕v散發(fā)色情小廣告。
去年12月15日晚,晉江警方對這家休閑會所開展全面突擊檢查行動,當場抓獲老板和管理人員等10多人,還查獲了該洗浴城用來招攬顧客的大量助興淫具。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11月以來,四川人李某伙同他人在此合伙經(jīng)營中聯(lián)洗浴城,其間雇傭黃某、揭某等人協(xié)助組織王某等人從事賣淫活動,從中非法牟利。
相關(guān)新聞
- 2011-05-20研究生丈夫缺乏性生活 網(wǎng)上招嫖強奸賣淫女(圖)
- 2011-05-20北京天上人間女經(jīng)理介紹賣淫被訴 1次抽利千元
- 2011-05-19假女大學生冒充處女賣淫 把鱔魚血滴進海綿(圖)
- 2011-05-19龍海:為籌集房屋裝修款 自家設窩容留賣淫賺抽成
- 2011-05-18臺兩15歲少年開淫窟 騙12少女為“愛”賣身(圖)
- 2011-05-13老漢容留婦女賣淫 僅賺45元處罰5000元獲刑5年
- 2011-05-12八旬老漢容留失足婦女賣淫 賺45元被判五年刑
相關(guān)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