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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20年前離婚將3歲兒子送人 訴兒求養(yǎng)老遭拒
www.oubrhjy.cn?2011-10-20 11:20? ?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邱老太20年前與丈夫離婚時,將親生子小關送與他人撫養(yǎng)?,F(xiàn)因年老居無定所,她起訴要求小關支付贍養(yǎng)費并每月陪伴她一天。記者昨天獲悉,順義法院受理此案后,小關明確表示不同意母親的訴求。
邱老太訴稱,20年前,她與前夫離婚,兒子歸前夫撫養(yǎng),后因經(jīng)濟條件不好,只能將3周歲的親生子送與他人撫養(yǎng)?,F(xiàn)在,她因年老居無定所,只能寄居在公園或醫(yī)院的長凳之上。起初,她覺得對不起兒子,為了減輕兒子負擔,曾試圖吃安眠藥自殺,后經(jīng)醫(yī)院的免費救治,她在昏迷兩天兩夜后脫險。在住院期間,經(jīng)過公安機關和醫(yī)院的相關領導打電話通知,小關依然沒有到醫(yī)院對她進行探視,這讓她對小關徹底寒心,故起訴要求小關支付贍養(yǎng)費并由法院判令其每月陪伴她一天。
對此,小關表示不同意邱老太的訴求,他稱,自己年僅3歲就被父母送給了他人,目前已與邱老太沒有任何關系。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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