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3月29日電 (記者 王劍)南昌市警方29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一起利用假“處女”賣淫敲詐巨額錢財?shù)陌讣?/p> 據(jù)警方通報,3月15日,南昌市西湖區(qū)刑偵民警在火車站便衣巡查時發(fā)現(xiàn),一名20多歲的男子帶著一名十三、四歲模樣的女孩在廣場游走,看到有穿制服的民警經過時有意躲避。憑著多年的辦案經驗,民警判斷二人十分可疑,遂將男子賀某、女孩李某帶回警局進行盤查。 經查,女孩李某年僅13歲,隨身還攜帶了一袋浸血的海綿球以及一袋白色粉末狀物質,且哭泣不語。民警判斷,女孩可能是被強迫或者蒙騙參與了違法事件,于是民警決定以女孩為突破口。經過民警一番苦口婆心的開導、勸說,女孩終于說出了實情。 女孩稱,自己與數(shù)名十幾歲的女孩被人帶到南昌后,與犯罪嫌疑人賀某等五六名男子租住在南昌市恒茂華城。這伙男子安排幾名女孩假冒處女,到各地進行賣淫活動,自己身上所帶物品就是假裝處女所用的物品。 案件獲得突破后,民警立即對賀某展開深入審訊。賀某見事情敗露,不得不承認了利用假處女賣淫的犯罪事實。根據(jù)二人交代的情況,民警兵分兩路,一方面審訊組繼續(xù)審訊工作,一方面民警前往該團伙租住地實施抓捕。經過一整晚的蹲守,16日6時許,該團伙主犯吳某回到住所時被蹲守民警當場抓獲。 民警隨即對吳某展開突擊審訊,終于查明了整個犯罪事實。2011年6月至12月,該團伙先后來到南昌市并組成一個犯罪團伙,團伙成員吳某(男25歲,貴州人)、賀某(男21歲,貴州人)、以及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安排女孩洪某(女,18歲,廣東人)聯(lián)系需要處女的嫖客。 找到“客戶”后,團伙便安排刁某(女,16歲,九江人)、李某(女,13歲,廣東人)等未成年少女假裝處女前去賣淫,團伙男性成員在嫖客嫖娼并睡著后再敲門讓女孩開門進入嫖客的房間,之后冒充少女的親屬,對嫖客進行毆打、威嚇,要求嫖客花錢解決此事,否則就要告嫖客強奸。嫖客在恐嚇之下,不得不答應花錢私了。 經查,今年1月12日,該團伙成員在南昌市瑞都大酒店利用此種作案手法,成功敲詐被害人周某30萬元。2月26日,該團伙又竄至撫州崇仁縣,成功敲詐被害人馮某1.2萬元。3月7日,該團伙在九江市敲詐未遂。 目前該團伙犯罪嫌疑人吳某,賀某,洪某,刁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成員尚在追捕中;團伙中三名未成年少女或因未到法定年齡或因尚未參與犯罪已被遣返回家,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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