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婦聯(lián)新聞> 媒體關注
> 正文
男童劃傷豪車 車主擔心嚇著孩子請求家長出面
警方介入 調查未找到劃車小孩 半個多月過去了,張先生的愛車賠償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 前天下午,記者通過警媒熱線了解到,辦案民警根據提供的信息,到學校核實并沒有發(fā)現(xiàn)肇事小孩,接下來將到周邊其他學校調查是否有該小孩。 廈門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郭豐律師認為,孩子的劃車行為導致張先生的財產損失,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由于侵權人是未成年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張先生有權向其監(jiān)護人提出賠償主張。 至于賠償金額,原則上,張先生有權向孩子的監(jiān)護人提出全額的賠償。但如果保險公司已經理賠了其中一部分,則賠償只能針對未獲理賠的那部分損失,即余下的一萬多元及相關其他損失。 郭豐提醒市民,如有遇到類似情形,可第一時間報警或第一時間調取小區(qū)內攝像頭,以便找到相應侵權人;同時應收集相關證據材料,以便日后主張賠償能有證據予以支持。 【鏈接】 故意毀壞財物超萬元 醉酒女子已涉嫌犯罪 劃車者是成年人會怎樣,如果造成財產損失超過一萬元,就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了。 今年9月,市民李先生將路虎車停在火車站附近某商城地下車庫。等他吃個飯回來,發(fā)現(xiàn)車被劃了。調取監(jiān)控顯示,車是一名女子拿著鑰匙惡意劃傷的。李先生隨即報警。車子送去定損中心定損,報價兩萬多元。警方調查后,找到肇事女子。女子稱當時喝醉了,愿意道歉并賠償全部損失。 福建廈宇律師事務所林時坤律師分析說,該女子已犯了故意毀壞財物罪。根據法條,成年人破壞財物金額超過一萬元屬于刑事案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
相關新聞
- 2016-11-19莆田涵江一女子產后遭家暴? 婦聯(lián)介入孩子回到母親身邊
- 2016-11-18《了不起的孩子》搭檔友情升溫孟非贊昆凌:性格好
- 2016-11-18夫妻鬧離婚妻子抱走小女兒 丈夫報警稱孩子走失
- 2016-11-18家長太粗心錯寫10倍劑量 老師幫喂藥致孩子中毒
- 2016-11-18扭曲的家校關系讓“孩子苦家長累”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