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決定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
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 公安部20日發(fā)布公告,決定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12月26日起開始試點受理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fā)現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 據了解,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制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前往臺灣簽注不再采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證件背面,并可重復擦寫。成人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fā)5年有效通行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經國務院批準,申領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應當按規(guī)定留存持證人指紋信息。已留存指紋信息的持證人出入境時,可以按規(guī)定自助通關。 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啟用后,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以繼續(xù)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xù)申辦貼紙簽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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