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路段闖關
“電摩”一族不僅無視紅燈,還擅長闖關。像八一七北路、五一五四路等路段都有限時段限行摩托車、電動車的規(guī)定,但“電摩”一族對這些規(guī)定毫無顧忌。
29日是周日,周末的八一七路上,上午記者在經過時基本看不見摩托車,但“電摩”隨意穿行于車道內,有些還開上非機動車車道。
其實,除了以上頻率較高的違法行為外,電動車還存在諸如酒后行駛、隨意按喇叭擾民、快速騎車打手機等邊緣違法。對于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同樣因為執(zhí)法部門無據可查,目前正呈現蔓延和無從管理的態(tài)勢。
背景:近日事故頻發(fā)回顧
11月25日,鰲峰大橋上一名清潔工在清掃路面時被一輛轎車撞飛,緊接著又遭一輛竄上機動車道快速行駛的電動車從頭頂碾過。雖然鰲峰大橋上設有非機動車道,但電動車“借道”卻經常釀成慘禍。
11月16日,一名乘客在烏山橋西公交站候車時,被公交車后突然竄出未減速的電動車撞到腿部,所幸無大礙。
11月14日……
短短一月內,單是本報見報的與電動車相關的車禍便有5起,其他關于電動車刮擦碰撞、占行機動車道、載人超員等現象更是司空見慣。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我市電動車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趨勢,僅今年1至10月就發(fā)生344起、死亡54人,分別占全市交通事故總量的16.7%、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總量的13.9%.
兩年內取締違反“國標”電動車
據悉,目前福建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門已決定出臺對電動車的管理規(guī)定。對于電動車的管理,首先第一條可遵循的規(guī)定就是“國標”--《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即最高設計時速不大于20公里,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具有電動、腳踏兩用功能,電機連續(xù)輸出功率不大于0.24千瓦。對于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予以注冊登記管理,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最終要取締。
根據交巡警部門的調查,福州目前符合國家標準的僅8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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