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目前發(fā)行的各種地方債招股說明書中,大都是以政府所擁有的土地作質押進行融資,償還銀行貸款的利息主要靠地方財政補貼等,而并非是項目自身收費能力償還債務。有人認為,建立在土地及未來增值前提下超越當地財政收入的融資,一旦出現經濟回落、地產行業(yè)回落,風險將凸顯,必然給銀行帶來呆壞賬等風險。您怎樣看待這個問題?
謝衛(wèi):由于許多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土地收入等來償還這些地方投融資平臺的負債,因此在客觀上有強烈的動機來推高土地價格,從而對房地產泡沫形成顯著的推動作用。而在具體的項目選擇和決策上,地方政府替代企業(yè),成為主要的決策者,使得這些投資不可避免地出現過于超前的基礎設施投資,或者是加劇產能過剩的投資。同時,由于信息透明度較差,銀行有時難以把握地方政府的總體負債和財政擔保承諾情況。而貸款一旦出現問題,由于平臺公司的責任主體并不明確,也使得銀行的追溯很難順利進行。
記者:其他的風險還有哪些?
謝衛(wèi):風險主要在于流程和最后的量,具體說,我認為主要有以下一些風險:
一是當前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積聚的資金已經過于龐大,積累了巨額風險。2009年前,大家對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問題已經有過討論,地方政府事實上已經突破了預算法要求的收支平衡,基本上都是負債經營,但當時由于經濟高速增長,土地價格高企,這一問題顯得并不突出。2009年信貸資金大量涌入地方融資平臺,使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問題一下子凸現出來,再加上經濟回穩(wěn)任務艱巨,從而使我們有理由對其風險產生警惕。
二是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有可能綁架國家財政和銀行。從目前情況看,支撐融資平臺的主要是地方的賣地收入,這種賣地財政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一旦經濟回調,或賣地財政受阻,地方的隱性財務問題就會爆發(fā),中央財政就不得不施以援手,風險就會轉嫁到中央。同時銀行的信貸資金也會形成不良資產,威脅我國的金融安全。
三是地方融資平臺的操作過程不夠透明,容易產生風險。由于是隱性債務,很難被置于陽光下進行監(jiān)督。因此地方融資平臺的行為往往與一般企業(yè)有較大不同,銀行很難對其信貸資金進行全程管理,社會也很難對其投資行為進行有效監(jiān)督,一切有賴于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和信用程度,這與目前我國銀行的基本管理要求相違背,也與社會對對陽光政府的期望相左,也是到了該規(guī)范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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