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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
奧賽獲獎取消保送
省高招加分政策3年后調(diào)整,省賽一等獎連加分資格都沒有
從2014年起,我省高招錄取的加分照顧政策將有調(diào)整,涉及奧賽和體育類,最大的變化是奧賽獲獎取消保送,只有全國賽獲獎者才有加分照顧,省賽一等獎獲獎者,連加分資格都沒有。
省高招辦昨日說,新規(guī)將適用于從2011年秋季開始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2010年及以前進入高中學習的學生,仍適用調(diào)整前的相關政策。
學科奧賽獲獎不再保送
從2014年起,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和部分科技類競賽獲獎者的加分照顧政策有變化,新規(guī)如下: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奧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應屆畢業(yè)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不超過1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賽獲獎的學生,應屆畢業(yè)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最高加10分投檔,不再具備保送資格。
不過,在上述比賽中獲獎的學生,如果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yōu)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進“奧賽國家隊”才可保送
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遴選為參加國際(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yè)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jīng)報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體育特長生最高加5分
從2014年起,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取得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個人項目前6名的學生,應屆畢業(yè)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不超過5分向高校投檔;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學生,應屆畢業(yè)當年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