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湖北省武漢市自4月6日起成立“治庸辦”,力圖通過發(fā)起治庸風暴,徹底轉變部分官員的“庸、懶、散”作風,優(yōu)化城市投資環(huán)境。治庸辦采用暗訪等形式,在短短十多天內糾察、懲處了一些“頂風作案”的公務員,這些人遲到、上班時間吃早點、上網炒股、“偷菜”、上微博等行為受到輕重不等的懲罰,其中上班吃早點者有被罰停職一個月的。
對于官員、公務員隊伍中存在的“庸、懶、散”等不良作風,社會和公眾意見很大,對這些行為加以整肅,符合公眾和社會的利益,當然會受到歡迎。但這種試圖通過運動式“風暴”徹底轉變機關作風的初衷固然很好,能否如愿,卻實在不好說。
正如報道所言,“治庸辦”的“風暴”是在部分負責領導的推動下發(fā)起的,各級“治庸辦”并非編制機構,權力非來自人大等立法機關授權,更缺乏必要的公眾監(jiān)督。既然并非制度化的產物,人們不免會有所擔心:首先,此刻因一人之所好而興,短短十多天已搞得風生水起,難免日后因另一人之所不好而息,在同樣短的時間里偃旗息鼓。其次,缺乏制度性的規(guī)范和必要的監(jiān)督,本意在于“治庸”的“風暴”,又有誰敢說,就一定不會刮偏呢?
所謂“治庸”,顧名思義是整治各級機關內的官員和一般公務員的庸碌無為、人浮于事,以及這種態(tài)度、表現(xiàn)給工作造成的消極影響,和給民眾帶來的不便。上班遲到、上班時吃早點、上網干“私活”,等等等等,不過是這種態(tài)度、表現(xiàn)的反映,如果“庸、懶、散”的態(tài)度不變,如果各種“治庸”措施僅僅針對這種態(tài)度所造成的“末梢”問題,如上班時間吃早點、上微博等,那么不論再怎樣嚴防死守,即便將這些毛病都戒除,本性不改的官員、一般公務員一樣可以用別的方法去偷懶,如煲電話粥,用手指轉轉筆,沖窗戶發(fā)呆,甚或干脆手到心不到地“正常處理公務”。難道“治庸辦”還要針對這些多如牛毛、隨時能花樣翻新的躲懶招數,逐條制定懲罰細則不成?
人們憎惡“庸、懶、散”,最主要是憎惡這種作風所造成的工作效率低下、政府職能無法發(fā)揮等實質性問題。僅僅杜絕“偷菜”、“吃早點”等“庸、懶、散”的具體表現(xiàn)形式,且這種整治還建立在某個領導人的決心、意向上,其效果和持久性是很難不讓人打個大大問號的。
救人救徹,治病治根,要切實、徹底整治“庸、懶、散”,首先要望聞問切,弄清這些不正之風的由來,究竟是作風問題、崗位設置問題,還是機構臃腫、人浮于事的問題。然后應對癥下藥,從制度上建立起不依賴于某個個人好惡的“治庸”機制,把重心放在提高辦事效率、切實為民服務上,并充分發(fā)揮媒體、公眾的監(jiān)督作用。至于上班時間“偷菜”、上微博等具體“庸、懶、散”行為,當“治庸”在制度上得到規(guī)范、保障之時,整治那些行為便只是舉手之勞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武漢方面下決心“治庸”,出發(fā)點是“優(yōu)化城市投資環(huán)境”,也就是說,“治庸”是治給外人看的。而行政機構的“庸、懶、散”,最大、最多的受害者,只能是該地的居民和單位。倘不從制度上入手,“治庸風暴”能刮多久、會不會刮歪,都很難不引來公眾的疑慮。 (作者系旅加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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