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案問責理應從領導開始
www.fjnet.cn?2012-09-18 18:01? 郭喜林?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如果法院和法官審案不認真,就會造成冤假錯案。這可不是鬧著玩的,有時會讓無緣無故的人經濟上遭受巨大損失,有時會讓冤枉的人“腦袋搬家”。這樣的冤假錯案在全國發(fā)生過多起,大家都見證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糾正錯案的趙作海冤案。 值得稱道的是,河南法院系統不僅能知錯就改,而且能在率先實施錯案問責制。今年三月份在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小組討論時提出議案,并已在全省法院系統實行了對辦案法官的錯案問責制?,F在,他們又在制定新的錯案責任追究制度。 據大河報9月18日報道,“為避免追小不追大的問題,今后法官出問題,不僅要懲辦有錯法官,院長也要擔責……”9月17日上午,省高院紀檢組長王宏昌宣讀了省高院即將實行的《全省法院關于實行領導干部問責的規(guī)定》,和以往問責從下往上追究責任不同,該規(guī)定要問責的對象則直接為全省各級法院及其內設部門的領導成員。按照該規(guī)定,法院領導有以下情形的,應當進行問責。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央、省委、上級法院的有關決策部署,造成工作嚴重失誤或出現重大偏差,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在審判、執(zhí)行、司法政務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嚴重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引發(fā)群體性事件或者造成其他惡劣影響的;“一崗雙責”意識淡薄,對所屬單位、部門干警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監(jiān)督,在其職責范圍內發(fā)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對造成重大影響的案件或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或者對上級交辦的違法違紀案件故意拖延或者拒不辦理的;對涉訴信訪工作處置不當,未按有關規(guī)定落實領導專辦責任、久拖不決,導致大規(guī)模集體上訪或者重復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違反財經紀律,造成惡劣影響的;其他給法院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失職行為。責任人追究不僅要拿當事法官“開刀”,而且要從上到下進行問責。這個制度不僅好,而且富有創(chuàng)意。其實也是的,錯案有時雖然出在法官身上,但有時的人情案卻是領導們交辦的,法官不敢不從。因此,如果有了錯案只追究當事法官的責任,很可能讓法官代領導受過,而且很可能丟了飯碗。 這樣不但好,而且能夠促使領導任何時候都不敢怠慢法律法規(guī),時刻都會嚴格要求所屬法官依法辦案,會減少和避免人情案。更會在受理案件時,認真地對公安機關所移交的案件進行復審,發(fā)現問題會認真對待。在審理案件時,法官不敢徇私枉法。 還是毛主席說得對:“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只要我們認真去對待每一項工作,認真關注案件的每一個細小的細節(jié),就能避免冤假錯案的發(fā)生。只要我們的法官能夠對所運用的法律法規(guī)條款做到了如指掌,就不會在審理和判決時運用法律失當,就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 法官頭頂國徽,代表者國家的尊嚴和法律的威震如山,肩膀上所扛得天平,那是鐵肩擔道義,責任在身,公平正義在肩,道德和良心卻全在于心。由此可見,法律能不能顯示出公平正義來,關鍵在于法院領導和法官有沒有對人民負責的責任心,有沒有對國家形象,對國法律尊嚴負責的責任心,有沒有職業(yè)道德和良心。 一個法院,人民對他的評價如何,關鍵就在于領導的法制意識強不強,法官對法律有無敬畏之心。如果這兩方面有任何一方缺位,都可能造成冤假錯案。 其實,長期以來,我們的社會中有不少人有對法律的誤解。那就是,究竟誰應該對法律產生敬畏?有不少人,認為只有犯罪分子需要敬畏法律,感受法律的震懾力。然而,錯了,而且是大錯特錯!我們所有人都應當無私地敬畏法律,嚴格地遵守法律。否則,領導者就會目無法律,以自己官大權重為己任,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有些冤假錯案,就是這樣的悲劇。 如此說來,我們不得不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積極推行錯案問責制度大聲叫好。一個法官眼花辦案,三個領導被追責,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實行領導干部問責制度不僅值得稱贊,而且值得在全法院系統大力推廣。法院還將制定引咎辭職制度,管理不善出現問題,院長也要引咎辭職,更是責任追究制度的日臻完善。我們盼望著河南法院先行先試,為維護法律尊嚴和公平正義做出更大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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